雪茄比女人魅惑
未知 2017-10-18 14:59 阅读:次
这世间令人难以抗拒的诱惑很多,女人的魅惑,酒精的销魂。而雪茄,不动声色,夹在两指间静静燃烧,那种媚态却是比女人更具摄魂的力量,比美酒更让人甘心臣服。
一支上品的雪茄意味着主人的“酷”和泰然自若,足以表明他的老到和世故。和那些一支接一支狂抽猛吸的瘾君子不同,抽雪茄的人往往热衷于在某些不拘小节的典礼或聚会上,悠然掐去方头雪茄的尖端,熊熊点燃,而后细细回味,品尝唇齿间的留香。更有甚者,根本不点燃雪茄,而只是怡然自得地反复把玩,将细长的烟枝咬在口中,津津有味地丝丝咀嚼,让那浓烈、实在味道漫溢口腔,沁人心脾。
雪茄向来被视为最具男人气的标志物。大名鼎鼎的杰克?尼科尔森,一路把雪茄从影片《唐人街》燃到《蝙蝠侠》,以表达一种似乎唯有雪茄才能传递的经典的阳刚之气。“我对维多利亚时代的许多东西情有独钟”。他说,作为一个男人,晚餐后该允许自己离开饭桌,到另一间房去燃上一支雪茄烟,斟满一杯白兰地,不过要留心远离对雪茄反感的女性。”
当然,现今的女性业已欣然接受了雪茄,并把雪茄所展示的威望和尊贵看作男性时尚的颠覆和回归。另一部分原因,则是因为他们本身对之并不讨厌。加拿大超级模特儿琳达?伊万婕莉塔已手持着雪茄为十余家杂志的封面作过广告。“这种感觉像与人共享一瓶美酒,”她如此赞赏着手中之物――一端尖削的细长古巴雪茄,“当你焦躁不安,想做些什么排解一下胸中的块垒之时,点支雪茄便会给你一种最妙的感觉。倘若这个时候,身边有个可以聊天的朋友,那就更尽如人意了。”同样,黛米?摩尔和胡琵?戈登堡也是雪茄的崇尚者。
众所周知,早在二、三十年代,好莱坞的男明星和女明星就沉醉于细枝雪茄的乐趣当中。昔日的名人把这种烟卷作为自身形象中最基本的一部分。洗手间几乎随处可见唇间叼着雪茄的男男女女。格鲁科.马柯斯拍片时总爱口衔着登喜路410。因此,只要他不说话,便丝毫也不影响两手井然有序地干活。妙的是他从不将烟点燃,所以导演和场记绝不必担心镜头与镜头之间,他口中所含雪茄的长度是否吻合衔接得当。乔治.伯恩斯也把雪茄作为他喜剧片中的一个组成部分,每天抽10-15枝烟已成了他70年的习惯(这就意味着此生他已吸了三十多万枝雪茄)。
米尔顿.伯勒特别钟爱古巴雪茄。早在美国对古巴实施令之前的60年代便开始储存细长的哈瓦那雪茄。一次他去萨科斯弄一批最喜欢的H。阿普曼雪茄,当他发觉销售商卖给他的很可能是一批赝品,他禁不住当场大发雷霆。正巧身边坐着一位素未谋面的绅士,出于诚意向米尔顿.伯勒证明这烟绝对是地道的古巴货。谁料,伯勒冲着他大声吼道:“关你什么事?你算何方神仙?”这位先生答道:“我的名字叫阿普曼,H.阿普曼,我父亲就是H.阿普曼的创始人。”
人们为何对雪茄如此迷恋?或许伟大的若尔?朱利亚挖掘出了这种倾向的个中奥秘,他曾如此赞叹:“那种鲜活圆润,精妙人化的烟草味,早已超越了雪茄本身的含义。它的至善至美,实在难以表述,无物可与伦比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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